二工区经理部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6-北三环-13-商品混凝土
1.招标条件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北部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工区经理部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现对工程需用的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单位为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北部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工区经理部。
2.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市政工程项目。项目以北三环(暨石太、黄石高速公路城区段)市政化改造为主体,施工段落桩号为K9 000-K15 580段,主路施工桩号K9 000-K13 300、K13 650-K15 580,长6230m;北辅路施工桩号为ZFK6 920-ZFK8 070、ZFK8 660-ZFK10 171.5,南辅路施工桩号为YFK9 080-YFK11 265,辅路合计4846.5m,拆除桥梁10座/500m,新建桥梁8座/1712m,包含石家庄北服务区升级改造工程,同时实施给排水、管线改移、交通、道路机电级智能交通系统、环保及绿化景观、服务区升级改造等配套附属工程。中标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合同工期为456天。
2.2招标内容:商品混凝土
采购物资详细情况见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垫资能力;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商);
(6)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投标人资格采取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分4个包件招标。投标人可以参加多个包件投标,但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件。投标人参加多个包件投标,每个包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独立投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3年4月12日10:00至2023年4月19日10:00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PMS)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组织单位指定帐户并经招标组织单位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购买时间为2023年4 月12日10:00至2023年4月19日10:00。
4.2招标文件购买:每包件收取500元的标书款(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因供应商自身问题造成多付标书款或者打错标书款的,一律不退还。投标人应于2023年4月12日10:00至2023年4月19日10:00前以对公账户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银行账户详见招标组织单位信息),备注栏填写“中交三公局六公司2023-6-北三环-13-商品混凝土包件**标书款”,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2023年4月12日10:00至2023年4月19日10:00时前将付款凭证发至邮箱498133866@qq.com,并致电招标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方能下载招标文件。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3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三公局六公司2023-6-北三环-13-商品混凝土包件**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
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帐 号: 110060224018010009992
联 行 号: 301100000728
4.4 不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 4月19日10时00分至2023年 5月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上传。
5.2评标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版为依据,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每个包件20000元(贰万元整)。
5.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3年5月3日10时前,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汇款单据,注明“中交三公局六公司2023-6-北三环-13-商品混凝土”包件**投标保证金款”,汇款账户如同购买标书款账号一致。
返还形式:在中标通知书公示期以后按相关流程无息返还。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开标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开标时间:2023年5月3日10时00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上发布。(上述所有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8.监督机构
监督单位: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监审部
9. 招标人信息
招标组织单位: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金角湾大厦
供应商注册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15210808591
联 系 人:(仅发售标书) 宋先生(公司) 联系电话:15010432996
标书汇款凭证发送邮箱:498133866@qq.com
项目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北部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工区
项目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柳辛庄立交桥东
联 系 人:蔡先生(项目) 联系电话:13647253660
投标保证金凭证发送邮箱:3115968844@qq.com
招标物资
包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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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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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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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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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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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货人
|
交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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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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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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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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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0
|
m3
|
100
|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北部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工区经理部施工现场
|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北部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工区经理部指定人员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工地现场验收交货。
|
本工程开工至本工程结束。
|
2
|
C15
|
m3
|
1000
|
||||||
3
|
C20
|
m3
|
3000
|
||||||
4
|
C25
|
m3
|
3000
|
||||||
5
|
C30
|
m3
|
19000
|
||||||
6
|
C35
|
m3
|
8000
|
||||||
7
|
C40
|
m3
|
8000
|
||||||
8
|
C50
|
m3
|
20000
|
||||||
9
|
LC5.0
|
m3
|
61
|
||||||
10
|
砂浆
|
M2.0
|
m3
|
20
|
|||||
11
|
砂浆
|
M5.0
|
m3
|
15
|
|||||
12
|
砂浆
|
M7.5
|
m3
|
10
|
|||||
13
|
水泥浆
|
水灰比0.6
|
m3
|
10
|
|||||
包件2
|
1
|
商品混凝土
|
C10
|
m3
|
142
|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北部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工区经理部施工现场
|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北部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工区经理部指定人员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工地现场验收交货。
|
本工程开工至本工程结束。
|
2
|
C15
|
m3
|
2000
|
||||||
3
|
C20
|
m3
|
3300
|
||||||
4
|
C25
|
m3
|
1000
|
||||||
5
|
C30
|
m3
|
11000
|
||||||
6
|
C35
|
m3
|
11000
|
||||||
7
|
C40
|
m3
|
4000
|
||||||
8
|
C50
|
m3
|
21000
|
||||||
9
|
砂浆
|
M2.0
|
m3
|
20
|
|||||
10
|
砂浆
|
M5.0
|
m3
|
15
|
|||||
11
|
砂浆
|
M7.5
|
m3
|
10
|
|||||
12
|
水泥浆
|
水灰比0.6
|
m3
|
10
|
|||||
包件3
|
1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3
|
2000
|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北部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工区经理部施工现场
|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北部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工区经理部指定人员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工地现场验收交货。
|
本工程开工至本工程结束。
|
2
|
C30
|
m3
|
1900
|
||||||
3
|
C35
|
m3
|
1100
|
||||||
4
|
C40
|
m3
|
1600
|
||||||
5
|
C50
|
m3
|
5100
|
||||||
6
|
砂浆
|
M2.0
|
m3
|
20
|
|||||
7
|
砂浆
|
M5.0
|
m3
|
15
|
|||||
8
|
砂浆
|
M7.5
|
m3
|
10
|
|||||
9
|
水泥浆
|
水灰比0.6
|
m3
|
10
|
|||||
一.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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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预拌混凝土的各项质量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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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验收:按照招标方的要求及图纸标准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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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供应预拌混凝土前,提供《商品混凝土配合比报告》、《出厂合格证》、《原材料检验报告》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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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混凝土过磅抽检,实际容重和标准容重的偏差不能超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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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上述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以甲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乙方不得以数量增减提出异议;
2、报价费用包含材料、拌和费、运费、税金、中转库费用、出库装车费、中转库至工地运费等一切费用。
附件列表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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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01 |
包件说明: |
物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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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02 |
包件说明: |
物资信息: |
|
BJ-03 |
包件说明: |
物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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